我承租的门面,没有按时缴纳租金
浦江县律师
2025-06-08
针对您承租门面未按时缴纳租金的情况,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滞纳金条款,且该条款不违反《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关于租金支付的规定,那么出租人要求您支付滞纳金是合法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因此,若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您可能需要按约定支付滞纳金。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若您想继续承租但暂时无法支付租金,首先应与出租人积极沟通,说明情况并请求宽限期。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出租人催告后,您需在合理期限内缴付租金。若双方能达成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明确宽限期限及后续租金支付方式。若协商不成,则需面对可能的合同解除风险。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从法律角度,您未按时缴纳租金可能面临以下后果:一是出租人可能依据租赁合同约定或《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要求您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二是若逾期未付,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您搬离承租门面,同时要求您给付拖欠的租金;三是若合同中有滞纳金或违约金条款,您还需承担相应的滞纳金或违约金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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